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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,现将惠州市标顶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(废气工程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惠州市标顶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(废气工程)
建设地点: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湖镇镇陈村村村委会老围小组坳塘(土名)
建设单位:惠州市标顶电子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,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(2023年2月1日-2023年3月1日)
公众意见投递: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,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,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沈乐义
联系电话:13824358160
电子邮件:1410695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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